警棍是手臂的延伸,校服是校規的延伸

兩岸三地裡,香港的校服足以令人自豪。英國殖民的遺風,讓我們的學生可以穿各種各樣的典雅校服,台灣和中國僅僅是一套運動裝。但我們的校服blazer、恤衫西褲、旗袍格裙,沒有讓香港的學生掌握到衣飾的精妙,卻只讓我們感受到連身體也要被規管的切膚之痛。

佬編的母校已算寬鬆,但當年也有各種來自訓導主任的形象指導。頭髮前陰不能蓋過眉頭、的水不能過長、後腦髮尾不能碰到恤衫collar,氣溫在特定度數以下,一定要穿校褸等等。但從唸女校的親戚口中聽回來,才見識到,女校校服才是無間地獄。裙子高過膝蓋是隨便、襪子太短是壞學生、頭髮不可以過長,更不可以過短。訓導主任甚至常備剪刀和扣針,隨時可以為學生打造出合法合規的乖學生形象。這些對校服的規定,隨時比起運動品牌sponsor球星穿搭的規定更加嚴謹。

校服的確應該有校服的樣子,穿得四正也是一種尊重的表現。但穿了校服這麼多年,從來沒有人講解過校服衣飾背後的美學原因和歷史源流。我們只知道校服是代表學校,所以一定要按學校的意志來穿。英國頂尖public school讓學生穿四正校服上學,是為了他們長大以後,會懂得去倫敦Savile Row訂造西裝;但在缺乏美感教育的香港學校,我們的畢業生長大以後,就只會去旺角荷李活商業中心訂造西裝。

香港的校服,不失為越橘淮枳的經典例子。教育沒有教曉我們格物致知,只教會了我們如何循規蹈矩,就好像只會叫人守法,卻漠視法治精神的政權一樣。難怪香港通街都是反領polo。這些品味敗壞的種子,早就在我們成長的時候已經埋下發芽。

聖保祿中學報警驅趕「last day」中六生:https://www.hk01.com/sns/article/301630

寫在舊文邊上:

在中學時代,校服永遠是個戰場。學生們永遠都想要挑戰校服的底線,因為對學生時代的我們來說,校規最具體的體現,就在校服上。任何反叛的學生,都必定試過挑戰校服的穿法,不過大家用的方法都不一樣。

有些人選擇直接面對面抗爭,染髮就染髮、校褲瀨屎就瀨屎,老師黎到就直接用生命力硬接。這種最令人熱血沸騰,不過成功率通常偏低。

大部分人的玩法就比較彈性,例如平時恤衫拋晒出來,見到訓導就馬上攝衫扮乖,這種玩法安全系數最高但空間比較窄。佬編聽過一個最有心思的,是在校服裙上打上鈕扣,穿短的時候把裙擺扣上去,需要過關時就放下來,既方便又整齊。是躲避校規的聰明玩法。

最後一種的,是rise above the law,穿得比校規訂明的更四正。校褲直接去訂造一條、冷衫顏色照舊,但upgrade到名牌或者其他cutting。如果老師眼利發現,還可以大條道理告訴對方,怎樣才是得體大方的穿法。這種玩法成本最高,而且對自身要求也很高,要有睇開佬訊,吸收足夠穿搭知識的朋友,才能做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