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救的遮

如果「x嫂3P」也算是污名化,那麼「縮骨遮」這個名字本身,大槪就是縮骨遮最沉重的原罪。縮骨算爆老撚土,縮骨兩個字,大槪無論怎樣演繹,也說不上是好的trait。或者就是因為這個名字,潛意識令某些雄風上腦的男士對縮骨遮卻步。

但正如沖咖啡都有French Press、Aeropress、手沖、Moka Pot遍地開花,為何擔遮又要局限於直遮呢?

無錯,直遮很好,覆蓋面大、傘骨硬淨、長柄瀟灑,拿在手作為配件也很有型。而且trust me I know that feel,男人就是喜歡拿著棒狀的東西周圍拮,周圍fing。

但靚直遮有個致命的天敵,就是偷遮賊。數數手指,佬編遺失過的長遮,只計有印象的,都已經一隻手數不完,當中不乏些比較昂貴的名牌遮,DLLM。對上一次唔見遮之後,把心一橫,買了把短柄FOX,才發覺以前的執著有多無謂。

靚長遮放車,靚摺遮擺袋,縮骨遮體積細,最適合放在袋中做back up。天有不測風雲,六月有飛霜,十二月會下雨,袋定把縮骨遮,自用借人兩相宜,能夠應付不時之需。

縮骨遮的隱蔽性,有時還有一些意想不到的好處,例如扮無帶遮。實際應用的case有很多:行先一步避開不必要的social、與心儀的對象一起在瓦遮頭避雨。諸君請自己執生。

有些人說,縮骨遮一吹就反,根本遮唔到雨。但在橫風橫雨的場合,其實幾大把遮都無用。又有些人說,日日袋把遮喺袋,會唔會太on9。come on James,男人老狗,一把遮仔有幾重?

我知我知,縮骨遮遮唔到人,是自私的遮。但當你在濕凍世界第一的香港冬天,突然遇上大雨時,你會感激因為唔執袋而留了把縮骨遮在袋的自己。

F.

雨傘

夏天,為大地帶來雨水。在一年總雨量能達2500毫米以上的香港,雨傘理應是居家看門口必備之物,然而即使到下雨天,卻也甚少看到有香港人會擔着一把能使人回頭的「靚遮」。

當然,地鐵商場天橋遍地開花,有時由屋企到公司全程都有瓦遮頭,即使要徒步溚雨,通常也只不過是十五分鐘以內的路程,的確不太需要擔遮。所以對很多人來說,雨傘就像用完即棄的condom,不理好醜,只要能一時擋些許雨水的,就是把合格的雨傘。

也因此每逢雨季,都總會看見各種可憐的雨傘。有甩皮甩骨的雨傘殘骸、有歪埋一邊的縮骨遮、有明顯是在公司門口求奇拎的「公廁遮」,還有那些像從地獄深淵爬上來,食錯奶粉大的核突遮。有些佬明明身穿價值高於全港工資中位數的西裝,手中卻拿着一把像在堆填區拾回來的雨傘,滑稽的反差,有時會令人忍唔住笑。

蔣勳說,無用的才是美,在追求美的過程,往往包含一些看似無用的執著,而這些卻是推動人類進步的動力。正如買西裝,你可以直接在G2000買現成的平靚正,但也會嚮往有天在Savile row做一套最高級的西裝。社會没有美感,就只是原始人部落。

而且,你以為無用的東西,很多時只是源於缺乏想像力,看不到事物在另一方面有大用。《Kingsman》中Colin Firth手中的Brigg Umbrella,既能擋子彈也可以打惡人。實際一點,一把高質的直遮,除了可以在滂沱大雨時成為身邊人可靠的依偎外,亦能成為茫茫傘海中難得一見的清泉。

再者,當你試過Fox umbrella、Swaine Adeney Brigg、James Smith & Son那個級數的雨傘,那均稱的重量、實在的手感、爽快順滑的開關、風吹不反的堅固,諸如種種都會令你突然醒覺,原來一直以來,你是多麼的需要一把好雨傘。


寫在舊文邊上:

用靚遮的最大敵人,是偷遮賊。偷遮賊周圍都有,餐廳、酒吧、Gym room,佬編甚至試過在診所唔見遮,DLLM。

日防夜防,遮賊難防,唯一可以做的,只有盡量將遮留在身邊。曾試過買長遮袋,入餐廳就捲起入袋,然後放在身旁,最後始終還是在Gym room失守,無計,無可能拎埋帶遮去做squat。

人無可能廿四小時對住把遮,所以無論幾小心,總會被無恥遮賊有機可乘。以前曾笑過人,明明身穿價值高於全港工資中位數的西裝,手中卻拿着一把像在堆填區拾回來的雨傘,如今佬編因為又無咗把遮,正拿著一把女裝公仔遮,心中只有無數句DLLM。
希望各位曾經受害的人,一起念力屌死班偷遮賊。

F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