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如有些人喜歡將錶反戴,將錶面轉到手腕內。本來佬編是也不明白,直至某次經歷了人生最漫長的會議後,才頓悟出背後的用意。簡單來說的話,就是方便不動聲色地睇錶。聽起來好像很無聊,but don’t judge me until you try it。如果馬總統懂得將手錶反戴,或者就不會出現馬總統看錶的轟動新聞。
自此之後,佬編就好像開啟了一道邁向新世界的門:開會見客?反戴。同不相熟的人飲野social?反戴。左手擔遮右手拎袋?反戴。Road trip揸長途車?反戴。戴著戴著,開始越來越喜歡,就算現在拿著電話趕稿,也一樣是將錶面轉到手腕內側的。
近期還額外發現了一個反戴的好處,還記得灣仔警總的灰衫男嗎?之後被人起底,其中一個重要的特徵就是手錶。如果將錶面轉向內,從他人的視角就較難見到錶面,要用錶來辨認身份相信也會更加困難。
另外又有些人,喜歡將錶戴在衣服之外,例如直接戴在裇衫的袖口上。這種戴法的代表,除了太空人之外,就要數傳奇的Gianni Agnelli。而他之所以這樣戴,有說是因為他裇衫袖造得太fit身,所以不能將錶戴在衫袖內。還有一個比較浪漫的說法,是他對錶的金屬或錶帶材質有嚴重的過敏症,但卻依然愛錶如痴,故只好戴在衫袖外。
但坦白說,佬編暫時只曾親眼見過一位女友人會這樣戴錶。根據她的解釋,原因與衫袖太窄或皮膚過敏完全無關,反而是單純因為不想錶被埋藏在衫袖之下,情況就像太空人的case一樣。當然,太空人有時刻關心時間的實際需要,而這位女友人則是想把那隻Cartier Tank長前曝露在陽光之下,可幸看起來倒也順眼。
說起來,又記得一位sell保險的朋友,他喜歡將金Rolex戴在慣用的右手。有次見他寫字好像很辛苦,便問他:「為何不戴在左手?」他回答:「我就係想揚下揚下,劖下人眼!」聽罷,佬編將旅行時在街邊買的膠錶錶面,默默轉向手腕內。
原文刊於ming'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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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在舊文邊上:
當年有佬友留言,說軍人也喜歡將錶反戴,尤其是狙擊手,原因是方便看錶。佬編没有再深究,但聽起來也頗合理。
其實一直都有繼續反戴,原因就如文章中所說,要不是方便開會看時間,要不就是駕駛時方便看錶。反戴過很多錶,或者也可以分享多一點心得。
反戴來說,細錶比大錶適合,而薄錶又比厚錶適合。當然,大細厚薄其實視乎個人比例,一般而言,以不阻礙手腕活動為佳。手腕內側比較敏感,太大太厚甚至太重,很容易感到不適。
oh還有一點,緊記用keyboard打字時不要反戴。唔好以為好有型,一反返轉,成個錶面花晒,到時喊都無用。
F.